星期六, 2月 04, 2006

年假驚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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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1月27日,一個讓我難以忘記的小年夜。
那天晚上回到台南,晚上我開著老婆的休旅車約莫在晚上八時行經樹林街路口,正準備左轉南門路時,不慎擦撞到一位老太太。老婆與女兒同一時間的尖叫,把我從年假的悠閒拉回當下的現實,赫然發現老太太已經倒在斑馬線上,她右腳腳趾與腳背上的血一直滲出。此時的我腦筋一片空白、雙手顫抖,立刻就換老婆開車將老太太送到最近的署立台南醫院,並請老太太的友人通知其家屬。
到醫院急診室時,由於醫生並非立刻有空處理,當時對老太太的傷勢也一無所知,加上一直苦等不到對方家屬出現,又聽見老太太痛苦的表情,心中的焦慮不安以及負面的想法一直湧上心頭,許多的萬一在腦中不斷浮現,這一切更是讓我坐立難安。還好老婆鎮靜下來,耐心地安撫老太太並與其交談,才發現老太太已經八十四歲,還好她身體相當硬朗,不然後果可真是難以想像。
過了一會兒,老太太住家附近的里長趕來,說找不到她女兒及其它家屬,只能先報警並留下我的車號與連絡資料。正當我們在等候警方前來做筆錄時,醫生趕來瞭解情況,並對老太太的右腳照X光片以瞭解傷勢,醫生根據X光判斷說必須在家屬同意時後立刻開刀。經過輾轉聯絡,才發現老太太的女兒因為身體不適在家休息,所以才沒聽到里長的叫喚。老太太的女兒與孫子趕來時,剛好交通隊兩位員警也來了,我因為一時緊張就獨自和兩位員警一起到醫院停車場拍我太太的車子,並再回到事發現場拍照繪圖,還到交通隊做我生平第一次的筆錄。再回到醫院後已經晚上十點多了,老太太也已開完刀準備住院。在我前往事發現場及交通隊做筆錄的時間,對方家屬以為我可能逃之夭夭,我當時應該要先問警察先生要做些什麼及大約所需時間,並告知在場所有的人之後才走出醫院,且隨時以手機保持聯絡,這樣才不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當天晚上由於事出突然,加上老太太的女兒正在感冒,所以我們就打算請看護協助,剛好同病房隔壁床病人的看護過來毛遂自薦,當時沒想太多就答應讓這位看護順便照顧老太太。當天晚上一直折騰到凌晨十二點左右,才帶著滿腦子的懊悔與驚慌回家休息。
說是休息,其實是一夜的輾轉反側。隔天一早我和老婆就趕去醫院探望。接下來的一週裡,我們每天懷著忐特不安的心情到醫院,很少下廚的老婆還聽說老婆婆愛吃稀飯而一早爬起來煮飯,還每天向老婆婆噓寒問暖話家常,過年這段時間除了在台南老家之外,就是到醫院去探望老婆婆。原本兩個家庭在年節應有的過年心情,都因為我的疏忽而給破壞殆盡。而在老太太一週住院期間,我和老婆也因為心慌而彼此偶有口角,真是一失足成終身恨。
唉,痛苦的回憶多說無益,但這次車禍讓我學到幾個教訓:
1.不該省的錢不要省,以免出事時因小失大:
因為強制責任險僅只針對受害人人身傷害作小部份金額之賠償(醫療費用限額 20 萬、死亡限額 140 萬,以上金額還只是號稱),對於受害人的財物損失是沒有理賠的,投保法定強制責任保險外,一定要再加買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老太太說我撞斷了她在菜市場買的玉環市值兩萬五,以及連續七天的兼職看護費進一萬元,在在都讓當時尚未結清醫療費用且正在扛房貸的我聽得膽顫心驚,還好老婆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多少都可以讓保險公司協助相關費用。
2.事故中所有支出都要留下收據或發票,並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只是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並能檢具相關單據,保險公司多半會理賠。像此次我們在醫院找的看護,並沒有要求看護的公司開立收據或發票,幸好老婆自製一張收據要求看護本人在收款時簽收,保險公司才勉強答應處理。若要請看護最好能透過看護公司開立發票或收據,無論費用多高,只要是有發票或收據,都可以讓保險公司來處理。
3.要沉得住氣儘快達成和解,以免突生變數:
我很感謝老婆在老太太住院這一週來,每天耐著性子到院探視慰問,同時對於對方家屬的要求都能以同理心傾聽並立刻處理。甚至在老太太出院前一天(大年初四),因為老太太想洗頭,老婆就拉著我到處到醫院週邊的美容美髮店找人,雖然最後因年節找不到人願意到醫院幫忙,她二話不說就幫老太太洗頭。此外,出院當天因為對方家屬提出的和解金額與保險公司所能答應理賠的金額有所出入而未能當天和解,讓我心裡有些難過且有點情緒,在我的母親與老婆的提醒之下,最後我決定長痛不如短痛,在自己可負擔的金額內盡可能在下週老太太第一次回診後立刻完成和解。
總之,遇到人生難過的關卡時,千萬要冷靜而不要被激怒或自怨自艾,先想想可以尋求解決問題的人或資源,然後按部就班地面對並處理。就如同聖嚴法師所說的處事四態度: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相信難關終究會過去的。

1 意見:

匿名 提到...

看到你張貼的信,學到很多東西,不過總算落幕。祝您新年愉快!